本报讯 (记者 梅贤明)高先生搭乘他人车辆被甩出车外当场死亡,保险公司拒绝给予交强险赔偿。近日,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,死者家属获得交强险赔偿。
去年11月11日,王勇驾驶一辆重型厢式半挂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,因疲劳驾驶,与前方李豫驾驶的重型普通半挂车发生碰撞。坐在王勇车副驾驶座的高先生被抛出车外,着地后当场死亡。高速交警部门认定王勇负事故主要责任,李豫负次要责任,高先生不负责任。王勇和李豫驾驶的肇事车均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,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均为22万元。事故发生后,李豫投保的保险公司认为高先生属于王勇车上的人员,不属于交强险所指的“车外第三者”,不同意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高先生家属的经济损失。高先生的家属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。